目录介绍:
- 1、古代时期的养老体系是怎样的?
- 2、中国古代如何养老
- 3、唐代注重色养,古时候的养老制度都有哪些呢?
- 4、古代有没有退休金制度?古代人如何养老?
- 5、我国古代老人是如何养老的?
- 6、在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你知道古人是如何养老的吗?
古代时期的养老体系是怎样的?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养老是中国古代灵感的重要内容。据史料记载,历史上许多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养老制度,形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养老制度。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建立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背景。早在母系社会,老人就开始受到氏族成员的尊敬。先秦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思想家们也在提出了儒、仁、礼、智、信等伦理思想,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之所以先秦时期的养老制度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杨先生已经想到了这一点,也是因为当时有一种特殊的养老关系,使得养老成为可能。 有了组织上的保证,实际上给了狗一个特殊的收养顾目萍萍的机会,并对此感激不尽。 它最早建立于公元521年的汉朝,当时梁武帝下令在北京建立一个古老的家,目的是让姑姑有一个可以玩耍而不犯困的归宿。
隋唐五代也继续拍摄,你的组织在这里,并派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元旦那天,两家妓院收养了老弱病残熊。我依靠明清时期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这类机构的控制。你的意思是说中国古代的养老制度是以宗法制、关系和损益钱包为基础的,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其保障在当时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是客观事实。
古代人是怎么养老的?1.官员的退休保障如下:元和三年。当这位圣人的第五个伦辞职时,张寒皇帝给了他“2000块钱的工资来结束他的生命”,另外还有50万元和一所公共房屋。但是到了宋朝,大家都不想退休拿工资了,朝方又总是老派,所以王安石变法被人批评这么丧尽天良也就不足为奇了。2.人民家庭养老保障中国最早的大规模养老制度始于周代。
中国古代如何养老
实在,怎样养老并非古代才有的麻烦。在中国古代,除去“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先秦期间的《礼记·王制》纪录:50岁以上的白叟可供应粗粮;汉代的《王杖诏令册》规则:70岁以上白叟即便冒犯刑律“虽有罪不加刑焉”;唐代《唐大诏令集》规则白叟可布置护工,“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宋代已呈现“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孤老院”各类养老机构……
周朝规则家有90岁白叟百口都可不平徭役
早在上古三代,“白叟”的观点和规范已被明白。《礼记·曲礼上》纪录:“六十曰耆,教唆;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大约意义是,人到了60岁,就算老年人,能够指令人干活;70岁身材各项性能进一步健康,该当交接家事,把该布置的都布置好;80岁、90岁,已算髦耋白叟……

先秦期间怎样养老?首先是存眷老年人的饮食。《礼记·王制》曾具体纪录:从50岁起,就该当给粗粮吃;到了60岁,还要预备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添加副食;到了80岁,要常常供奉珍羞美食。至于90岁的白叟,因举动方便,饮食消耗已没纪律,大概随时要吃要喝,要在白叟的床前服侍,假如白叟出游,最好是带着食品随着他……在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二月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食粮等生存必需品。
为让子孙更好地奉养白叟,周朝实施给有白叟的家庭减免徭役的政策。假如家中有80岁以上的白叟,儿孙中能够有一人不平徭役;假如有90岁白叟,则百口都能够不平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上述次如果对“家庭养老”形式所做出的规则,先秦期间还提出了“国度养老”观点。能享用国度养老报酬的次如果四类白叟:一是相当于百姓品德榜样的“三老五更”;二是相当于义士家眷的“家中之老”;三是相当于离休老干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当于五保户的“庶人之老”。
先秦期间的“收费医疗”出格“实惠”,此即周朝起施行的“养疾之政”。事先,在官府体例中专设“掌病”一职,担任给白叟“问病”。据《管子·入国》所述,掌病要活期探望白叟,活期进行检查: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问一次;对官方白叟,每5天问一次。
关于患沉痾白叟,掌病要实时向国君报告请示,国君会布置出时光,亲身前往探望白叟。可是,这项轨制在厥后名不副实,成了白叟的一种希望。
汉代呈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汉代是中国古代养老轨制构成和开展的主要期间,推出了一套绝对齐备的轨制,出格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则和请求,对怙恃、祖怙恃等晚辈不敬不养,在汉代算重罪。
为包管家庭养老的落实,汉律规则,不奉养白叟者或被“弃市”。汉代人的平均寿命仅30岁,能活到六七十岁很不容易,“人生七十古来稀”,用在汉代更贴切。因而,汉代将“白叟”的规范提早了4岁,即到了56岁就算白叟。《汉旧仪》中所说的“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就是这个意义。
56岁以上的人,能够享有响应的白叟保证权益,如免去税赋。汉代规则,13岁~56岁的成年男女,每一年要缴120钱人头税,到了56岁,便可免缴这笔钱。关于90岁的白叟,以至连家眷都能够享用免去徭役的报酬。
除去减负免税,朝廷每一年还会间接给官方白叟(庶老)发放食品。如汉文帝刘恒即位昔时即下诏:80岁以上的白叟,每个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岁以上的白叟,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
汉代最让白叟有威严、以为幸运的处所,该当是发放“老年证”。固然,这类老年证不是今日这么的小簿本,而是一种叫“鸠杖”的适用物。
鸠杖,又叫“王杖”,望文生义是帝王赐赉白叟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种特别权利的意味。从史料和考古发明来看,给白叟“赐杖”的轨制在汉代被正式建立,建国天子、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予高龄白叟,开了汉代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轨制,规则但凡80岁以上的白叟,皆由朝廷授以王杖。但从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干律令来看,汉代较早时曾是“七十赐杖”。

鸠杖首
为了包管鸠杖的权威性,汉代出台了响应的法例。1959年~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前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则了70岁以上白叟该当享用的生存和政治报酬,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此中有一项规则:70岁以上白叟即便冒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能够免予告状,承继了先秦期间白叟“虽有罪,不加刑焉”的轨制。
唐代已存眷老年人肉体健壮
魏晋南北朝期间,养老轨制又呈现了新的打破。如北魏,初创了“存留养亲”轨制,此轨制不断影响到晚清。
存留养亲,就是一种司法缓刑轨制:假如死囚、流刑犯的家中有直系血亲需求赐顾帮衬,答应死囚在家“侍亲缓刑”、流刑犯在家“权留养亲”,等家里白叟逝世后再服刑。
在唐代,养老轨制备受天子注重。据《册府元龟》上所列资料统计,唐代列位天子下发有关养老诏令的次数多达73次,此中以唐太宗为最,在位23年下“养老诏”28次。而《册府元龟》所记并不全,实践不止73次。
唐代承继了汉代给白叟“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据《唐大诏令集》,唐太宗在“即位赦”中出格提出,“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所谓“尚齿”,就是尊老的意义。
唐代还曾有过一项“补给侍丁”轨制,官府收费给官方白叟布置护工(侍丁)。开元七年(公元719年)户令规则的配给规范是:“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给百岁白叟的护工增至5名。
唐代以至另有“肉体养老”一说。事先,盛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说得浅显复杂一点,就是奉养怙恃时要和蔼可亲,不克不及让白叟不高兴。一代名相、时任司空的房玄龄,不只为臣称职,奉养白叟方面也是“品德榜样”,昔时房玄龄“色养”白叟极其到位,《贞观政要·孝友》称,房玄龄“事继娘,能以色养,恭谨过人”。

在古代,后代给白叟神色看、不孝敬,都是离经叛道的工作。大概有鉴于此,唐律规则:“诸祖怙恃、怙恃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意义是,假如家中有白叟,子孙不克不及远走家乡,要呆在白叟的身旁,不然要被定罪,此项规则较好处理了“空巢”景象。
南北朝期间梁武帝萧衍曾建养老院“孤独园”
古代历朝在注重养老的同时,也全都依据本朝的实践情况,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敬老养老办法。在免税赋方面,宋仁宗嘉祐四年的诏令规则:80岁以上的白叟,免去其一子的税赋;明、清两朝的养老规则差不多,但年齿提早到了70岁。并且,从宋代开端,还呈现了养老院等慈悲机构。
建“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期间,遐龄天子梁武帝萧衍曾于一般二年(公元521年),在国都建康(今南京)兴办了“孤独园”。到唐代,这么的养老机构被推行,在武则天期间,唐代即开设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
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类养老方法盛行起来的是宋代。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有“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固然名字差别,但都是慈悲性质的养老院;出院白叟的年齿,也放宽到了50岁以上。同时,官方养老院也遍及衰亡。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僵持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解散家中奴仆,拿出全盘财富兴修“孤老院”。

元代异样注重养老,元世祖忽必烈曾采用汉臣刘秉忠的倡议,逐渐树立和完美了元代的收养救援轨制,事先各路均设立养济院1所,救援、收养“诸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穷而无告者”。
明、清两朝的养老院仍如南宋、元代一样,称为“养济院”,朝廷持续开展官办、民办等各类方法的社会养老机构。明朝朱元璋还规复了汉代轨制化的“赐杖”与“赐爵”轨制,在物资救援上,明太祖朱元璋曾前后两次颁布诏令,实施孤贫白叟毕生养老。
清代则注重古老的“赐食”轨制,屡次请天下白叟到紫禁城内去吃大餐,并取名曰“千叟宴”,此中以乾隆年间最盛。
唐代注重色养,古时候的养老制度都有哪些呢?
养儿防老一直以来都是永恒的话题,如何去妥善安置老人也一直是时代话题,特别是作为以孝为传统美德的国家,善待老人也是每个人的义务。当然也因为孝道贯彻文化之中,所以自古以来养老制度就不断在完善。不过最为常见的还是家庭养老,也就是一个家庭去供养自己家中的老人,这一点在现代也是十分常见。那么古代的养老制度相比于现在来说,又有哪些不同呢?
古代孝文化
其实养老话题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得到了重视,《礼记》之中记载“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仪,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意思就是说西周时期根据当时的不同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养老制度,而且养老之风不但是国家爱需要养老,各个地方一样需要承担养老责任。而这也是源自于维护宗法制度的继续,《周礼》所强调的正是尊卑和长幼,如果养老都无法做到,何以影响天下人?
正所谓是“民知尊长养老而能如孝弟”,教化百姓总是尊老,也是处于西周时期的政治需要。而到了汉代的时候养老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很多的文献之中都能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三老。
汉高祖刘邦
三老实际上是一种职务,《汉书·高帝纪上》之中记载“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也就是说三老是县级以下的官员,一般则是由那些正值以及厚道有德行的长者担任,类似于一个村落的宗族族长一般。而三老也有着具体的选拔标准,首先是品德上能经得起考验,其次则是年龄必须在五十以上。而三老所享受的特权则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
而这实际上也就是国家给予老人的一种特权,也是重视养老制度的体现,等到了汉文帝时期则是更为重视,不但是会对年龄大的百姓进行登记,到了重要节日更是会授予一些礼物。(后汉书·礼仪志)像是酒肉等等,更是会让老人拿到手软。从这里看汉朝时期的养老更为落地,而且主要做的也是实务工作。
古代养老
但这仅限于国家对于养老的完善,至于家庭养老上还是没有太多的涉足,那么家庭养老相关的制度又是怎么诞生的?
唐代时期对于养老制度的要求可以说是最为人性化的,因为不但是要求子女在生活上给予老人稳定,而且在心情上也要时刻保持老人的愉悦。而且家庭养老制度上更是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比如“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令式从事。”这是说在家庭之中需要专人奉养,以此达到老人身旁时刻有人尽到孝道。
房玄龄
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是唐代的宰相房玄龄,在《贞观政要》里就曾记载“司空房玄龄事继母,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其母病,请医人至门,必迎拜垂泣。”每当自己的母亲生病之时,房玄龄请医生上门还要流泪不止,这种至情至孝放在现在也是让人为之动容。
但在家庭养老时难免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人成为了孤家寡人怎么办?这在宋朝就不会是难题。宋朝的养老制度是分为四个层次的,在家庭养老之后还有着宗族养老,也就是说老人失去子女没有人赡养的时候,则可以选择族人养老。而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莫过范氏义庄,范仲淹本人出自贫寒,所以范仲淹对于平民百姓更为关注,所以范仲淹以家族纽带来解决社会福利问题,而这也是在完成范仲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终极理想。而也正是这种宗族影响力,才使得孤寡老人不至于无人所养,孤苦无依。
范仲淹
同时在宋代时期民间也出现了类似养老基金的产物,其中新安就能作为代表,新安此地有一种风俗,也就是百姓都不愿意养儿防老,而且把钱全部都存起来,等到年老了之后依靠自己的积蓄就能够自给自足。民间出现朝廷自然也不会坐视不管,所以宋代时规定“居养鳏寡孤独之人,其老者并年满五十岁以上,许行收养,诸路依此。”而这所描述的也是宋朝时期的养老福利院,而在福利院之中会由国家出钱来供养老人。
所以对比现在古代的养老制度始于对朝廷维护的需要,但相比起之后的很多制度都有着可学习之处。比如落到实处的养老表现,就像西汉时期对老人的物资供给,对老人的尊重表现,以及唐代时期的色养,这都是值得现代人去思考的问题。作为贯彻千年的孝文化,不能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如何去善待老人应该从实处出发,不但是经济连老人的心理也一样需要得到保障。
古代有没有退休金制度?古代人如何养老?
养老,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每个时代都关心的问题。养老制度不是今天才产生的新鲜事物,而是从古至今伴随着文明的进步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那么古代人有“养老金”吗?如果有,是什么样的?如果没有,他们又靠什么养老呢?
小编通过查阅古代文章典籍才发现,原来古代人的养老方法并不比现在逊色。而且古代以孝治天下,不孝儿女不仅受到社会的唾弃,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一、养儿防老
不用说,靠儿女孝敬养老一直是养老最根深蒂固的思想,尤其在古代农耕社会,人是最重要的劳动力,多生养孩子,不仅能老有所养,还能够增添家中劳力,从而增加家庭收入。
当然,在现代,儿女都能养老。但在古代,养儿防老,主要指的是儿子养老,而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并且一般情况下出嫁之后对原来的家庭并不承担照顾的责任,不能自主拿婆家的钱孝敬娘家父母,只能在特殊的节日才能回家探望,无需赡养父母。
这也是古代重男轻女的一个原因,女儿是为他人做嫁,所以并不会受到跟男孩一样的教育,她们是整个封建社会失落的一个群体。
然而庆幸的是,女人是很有孝心的,她们非常注重亲情,所以有的女儿为了照顾老父老母终身不嫁,也有的女儿为了赡养老人不惜卖身。作为儿媳的她们,也往往在丈夫不幸去世之后帮助丈夫尽孝。
二、高官退休养老
其实退休金不是现代的独创,古代也有退休金。只是那时候能够享受退休金的只有少数官位比较高的官员。官员“致仕”(即退休)养老,源于周代,正式形成制度于汉代。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三、家庭养老
其实养儿防老也属于家庭养老的一种,但在严格定义上,养儿防老是从养老者自身出发,而家庭养老带有更多的社会道义,在法律上有更细致的规定。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对于如何养老,规定得也很详细。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战国时,齐国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徭役和赋税;对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两个儿子)的赋税徭役;对9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全家的赋税徭役。
汉朝将养老提上了一个更高层次。给老人发放“老年证”,还推行了一套特殊的优惠政策: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规定免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卖酒。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死刑并暴尸街头。
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样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一是“色养”,即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骂长辈也是唐律中的重罪,要处绞刑。
四、国家养老
相对于官员退休养老,国家养老波及的范围更广,也更接近平民百姓。南北朝时期,政府就开始修建“养老院”。第一个“养老院”是梁武帝萧衍曾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立的“孤独园”,用于收留、赡养孤苦老人。
北宋时期养老院流行起来,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
到了明朝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轮派官员进行督查,看贫者和老者有无饭吃,有无制度上的弊端。
清代延续明代制度,继续开办“养济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啬。
除了建养老院,政府也通过赏赐财物、减免税负、授官赐爵等方式让一部分高龄的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比如在战争中立过功劳的老人)安享晚年。授予老人官位开始于北魏。北魏孝文帝曾下诏,授予70岁以上的老人各种官位。而赐爵的做法在汉代就有了。
五、民间资本养老
古代民间资本养老主要出于公益而不是盈利。很多是富商大官通过捐献自己的财物秀建养老院。例如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除了资源捐献,有时皇帝也会下令强迫一部分富人捐赠。朱元璋时期就强制或引导,让富人出钱,在全国各地建立公共墓地,使那些死后无钱买坟地的老者能够落叶归根。还有,养济院和施棺局等救济机构的运行资金,很多都是民间大户人家和官宦贵族捐助的。
明清时期,在明清时期,各类养老机构大都是民办的,养老资金得到了各地中产阶层以上人家的大力捐赠。如施棺局,在清代,90%以上都是民办的。
六、乞讨养老
无可否认,社会和家庭都尽最大努力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但中国人口众多,因为各种原因,还是有一部分老人流离漂泊,无依无靠,只能靠街头乞讨来度过余生。
看完古代的养老制度,不禁感慨,原来他们也有这么多完善的制度,甚至有因为不赡养老人而处以死刑的法律,古人对孝文化的推从不是现代社会能够比拟的。
我国古代老人是如何养老的?
其实,如何养老并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在中国古代,除了“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先秦时期的《礼记?9?王制》记载:50岁以上的老人可供给细粮;汉代的《王杖诏令册》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虽有罪不加刑焉”;唐代《唐大诏令集》规定老人可安排护工,“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宋代已出现“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孤老院”各种养老机构??
周代规定家有90岁老人全家都可不服徭役
早在上古三代,“老人”的概念和标准已被明确。《礼记?9?曲礼上》记载:“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大概意思是,人到了60岁,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使人干活;70岁身体各项机能进一步衰弱,应该交代家事,把该安排的都安排好;80岁、90岁,已算髦耋老人??
先秦时期如何养老?首先是关注老年人的饮食。《礼记?9?王制》曾详细记载:从50岁起,就应该给细粮吃;到了60岁,还要准备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增加副食;到了80岁,要经常供奉珍馐美食。至于90岁的老人,因行动不便,饮食消费已没规律,可能随时要吃要喝,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如果老人出游,最好是带着食物跟着他??在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仲春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给有老人的家庭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上述主要是对“家庭养老”模式所做出的规定,先秦时期还提出了“国家养老”概念。能享受国家养老待遇的主要是四类老人:一是相当于公民道德楷模的“三老五更”;二是相当于烈士家属的“家中之老”;三是相当于离休老干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当于五保户的“庶人之老”。
先秦时期的“免费医疗”尤其“实惠”,此即周代起实施的“养疾之政”。当时,在官府编制中专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病”。据《管子?9?入国》所述,掌病要定期看望老人,定期进行检查: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问一次;对民间老人,每5天问一次。
对于患重病老人,掌病要及时向国君汇报,国君会安排出时间,亲自前去看望老人。但是,这项制度在后来名存实亡,成了老人的一种愿望。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汉代是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不养,在汉朝算重罪。
为保证家庭养老的落实,汉律规定,不赡养老人者或被“弃市”。汉朝人的平均寿命仅30岁,能活到六七十岁很不容易,“人生七十古来稀”,用在汉朝更贴切。因此,汉朝将“老人”的标准提前了4岁,即到了56岁就算老人。《汉旧仪》中所说的“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就是这个意思。
56岁以上的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老人保障权益,如免除税赋。汉朝规定,13岁?56岁的成年男女,每年要缴120钱人头税,到了56岁,就可免缴这笔钱。对于90岁的老人,甚至连家属都可以享受免除徭役的待遇。
除了减负免税,朝廷每年还会直接给民间老人(庶老)发放食物。如汉文帝刘恒即位当年即下诏: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
汉朝最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地方,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这种老年证不是今天这样的小本子,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
鸠杖,又叫“王杖”,顾名思义是帝王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种特殊权力的象征。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给老人“赐杖”的制度在汉朝被正式确立,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开了汉朝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以王杖。但从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律令来看,汉代较早时曾是“七十赐杖”。
鸠杖首
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1959年?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其中有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已关注老年人精神健康
魏晋南北朝时期,养老制度又出现了新的突破。如北魏,首创了“存留养亲”制度,此制度一直影响到晚清。
存留养亲,就是一种司法缓刑制度:如果死囚、流刑犯的家中有直系血亲需要照顾,准许死囚在家“侍亲缓刑”、流刑犯在家“权留养亲”,等家里老人去世后再服刑。
在唐朝,养老制度备受皇帝重视。据《册府元龟》上所列资料统计,唐朝各位皇帝下发有关养老诏令的次数多达73次,其中以唐太宗为最,在位23年下“养老诏”28次。而《册府元龟》所记并不全,实际不止73次。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据《唐大诏令集》,唐太宗在“即位赦”中特别提出,“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所谓“尚齿”,就是尊老的意思。
唐朝还曾有过一项“补给侍丁”制度,官府免费给民间老人安排护工(侍丁)。开元七年(公元719年)户令规定的配给标准是:“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给百岁老人的护工增至5名。
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当时,流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说得通俗简单一点,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一代名相、时任司空的房玄龄,不只为臣称职,赡养老人方面也是“道德楷模”,当年房玄龄“色养”老人极为到位,《贞观政要?9?孝友》称,房玄龄“事继娘,能以色养,恭谨过人”。
在古代,子女给老人脸色看、不孝顺,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或许有鉴于此,唐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意思是,如果家中有老人,子孙不能远走他乡,要呆在老人的身边,否则要被治罪,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曾建养老院“孤独园”
古代历朝在重视养老的同时,也都会根据本朝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敬老养老措施。在免税赋方面,宋仁宗嘉v四年的诏令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税赋;明、清两朝的养老规定差不多,但年龄提前到了70岁。而且,从宋代开始,还出现了养老院等慈善机构。
建“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时期,高寿皇帝梁武帝萧衍曾于普通二年(公元521年),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办了“孤独园”。到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被推广,在武则天时代,唐朝即开设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
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有“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入院老人的年龄,也放宽到了50岁以上。同时,民间养老院也普遍兴起。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元朝同样重视养老,元世祖忽必烈曾采纳汉臣刘秉忠的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元朝的收养救助制度,当时各路均设立养济院1所,救助、收养“诸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穷而无告者”。
明、清两朝的养老院仍如南宋、元朝一样,称为“养济院”,朝廷继续发展官办、民办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机构。明代朱元璋还恢复了汉朝制度化的“赐杖”与“赐爵”制度,在物质救济上,明太祖朱元璋曾先后两次颁发诏令,实行孤贫老人终身养老。
清朝则重视古老的“赐食”制度,多次请全国老人到紫禁城内去吃大餐,并取名曰“千叟宴”,其中以乾隆年间最盛。
在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你知道古人是如何养老的吗?
目前,中国有14亿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5亿。如何使这2亿多老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是一个摆在社会和每个家庭面前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那么,古人是如何养老的呢?国家有什么制度来保障老年人的幸福呢?
一、养儿养女防老,国家大力提倡“孝”
中国是一个“孝”的国家,国家一直提倡孝,宣传孝子,《诗经》、《大雅》、《双醉》中说:“孝不亏,永不慈”,孔子说:“父母不远行。”国家依靠无尽的孝道影响每一个家庭,然后影响整个民族和整个国家。这就是所谓的孝顺治国。中国文明之所以几千年没有被打破,与孝道文化的传承有很大关系。
二、鼓励孝道,国家制定养老措施
不仅在宣传,在古代每个在每一代的系统也有很多措施来鼓励孝道,早在周Chaoshi,国家规定,每年举行一次“乡饮酒仪式”,“乡饮酒仪式由治安法官主持,请坐在60长老,以达到“正牙、德、敬贤、率问题、倡村”的目的。可不能看着这小酒,被国家有关部门,会给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宗族起到巨大的示范影响,教导他们孝顺和尊重亲人。即使在战争频繁的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也不忘孝道。这可以从各国的征兵制度中看出。当时,大多数国家都有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免生一个孩子,80岁以上的老人免生两个孩子,90岁以上的老人免生整个家庭”。一个古老的家族就像一个隐藏的宝藏。在春秋战国时代,战场上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数以百万计的人死于这场战争,但王子规定,有一位老人在家里,必须离开为退休老人的儿子,可以看出,还有“人”的一面的条件。由此可见,孝道在国家制度中的崇高地位。
三、让不孝子受必要的惩罚
在奖励孝道的同时,古代的朝代和朝代都对孝道进行惩罚。在古代,对不孝的孩子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严重的人不孝顺会被判处死刑。
早在4000年前,在夏朝,法律规定,不值得儿子不支持老年人,殴打和虐待老人,不提供吃的、穿的老年人,和不小心照顾老年人生病的处罚时脸上纹身,切断他们的鼻子,斩首,和死亡。不孝被判处死刑,开启了不孝重罚的先例。后来的法律大多继承了夏朝的“优良传统”,即使在战乱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是如此。《秦法》中有一项规定:“殴打、虐待60岁以上祖父母、曾祖父母的孙辈的,一律判处流放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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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有“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固然名字差别,但都是慈悲性质的养老院;出院白叟的年齿,也放宽到了50岁以上。同时,官方养老院也遍及衰亡。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僵持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解散家中奴
家们也在提出了儒、仁、礼、智、信等伦理思想,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之所以先秦时期的养老制度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杨先生已经想到了这一点,也是因为当时有一种
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唐代已关注老年人精神健康魏晋南北朝时期,养老制度又出现了新的突破。如北魏,首创了“存留养亲”制度,此制度一直影响到晚清。存留养亲,就是一种司法缓刑制度:如果死囚、流刑犯的家中有直系血亲需要照顾,准许死囚在家“侍亲缓刑”、流刑犯在家“权留养亲”,等家里老人去世后再服刑。
定:“殴打、虐待60岁以上祖父母、曾祖父母的孙辈的,一律判处流放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