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过后房贷还不起怎么办-房贷没还完地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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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 3年前 (2022-07-16) 黑客业务 124 4

目录介绍:

地震了房贷还要还吗

如果地震房子没了,但是你人还在的话,那么房贷还是要继续还的。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基本概念: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地震后房子没了 欠银行的房贷怎么办

一、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房贷要用还吗?

借款人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根据《合同法》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贷款者与银行之间是债务关系,不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也就是说,地震导致房屋没了,其实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但债务人与银行的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借款人有义务按月还清剩下未还的贷款。

根据实际情况,容易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抵押物(房屋)毁损,贷款人失踪

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2、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不幸丧生,有继承人

自然灾害后,若房屋存在,但贷款人不幸丧生,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将被列为遗产。若有继承人,则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可查看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借款人的其他财产偿还。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3、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不幸丧生,无继承人

自然灾害后,若房屋存在,但是贷款人不幸丧生,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将被列为遗产。若没有继承人,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房屋),为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4、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也在

房屋存在,贷款人也在,则需要由借款人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综上所述,房屋因地震受损,若借贷人在,贷款依旧需要偿还;若借贷人不幸丧生,则需要由其继承人偿还,若没有继承人,则不需要还。

地震导致房子倒塌,房贷还需要还吗?银行会如何处理?

由于地震导致房子倒塌,购房者仍旧需要依据合同的约定继续还房贷。但如果贷款人损失巨大,而且贷款人确实没有能力继续还款,那么银行有责任免除房贷。

房子被地震震垮或者被洪水冲毁了,房贷还需要还吗?

房子如果被地震震垮了或者是被洪水给冲毁了,那房贷还是要继续偿还的,主要有以下这几个原因。

01、当时在银行那边办理房贷手续的时候是签订了房贷合同的,这个其实就是属于担保合同。我们的房子虽然被毁了,可是这个贷款合同还存在,也就是说自己和银行的借贷关系是不会变的,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需要继续偿还贷款的。而且我们的房子是从开发商那边买来的,而钱只是银行借给我们的,根据法律规定当我们的担保物出现了损失之后,银行是有权利要求我们重新提供新的担保物的,在这种情况下贷款肯定是要继续偿还的。

02、无论是洪水还是地震,这个其实都是属于天灾,而天灾的一大特点就是无法预计,所以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保险公司来承保的。如果房子被洪水或者是地震给搞垮了,那么这个后果只能由自己来承担,无论是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当然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当初的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国家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帮助那些贷款人,但是国家规定如果没有办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贷款应该予以核销。

03、我们从银行那边贷款的钱其实也是来自于中央银行,银行虽然有钱,不过这些钱并不完全属于银行自己的,说白了银行只是一个代为保管的中间机构而已。当普通群众受灾之后,如果银行主动去豁免这些贷款,那这些钱其实是需要银行自己来补上的,另外这样做也很可能会引发其他贷款业主的不满,所以银行一般是不会这么做的。

综上所述,当我们的房子毁于自然灾害的时候,房贷肯定还是要正常去还的,除非国家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请问汶川地震后房贷怎么处理?

首先,针对房屋抵押贷款已办理,但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形,笔者认为购房人无需继续归还房贷。理由如下:第一、房屋被毁后已不能实现购房人买房的目的,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认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为从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如果按揭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因地震导致毁灭,购房者可以房屋灭失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相应也可以解除,故购房者无须承担继续还贷责任。

其次,如果房屋已经交付的,购房者则无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也不能因此要求解除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购房人所购房屋在震前即已交付,那么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要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因地震所导致的房屋毁损的风险也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针对购房人因房贷所签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受地震影响,购房人可能暂时无力归还贷款,但这并不能成为免除购房人还贷的理由。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以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购房人有权依据上述之规定,在及时将房屋受损情况、购房人目前还款能力情况及时通知银行的前提下,同时请求银行同意购房人延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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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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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访客 2022-07-17 04:39:47 回复

    购房者可以房屋灭失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相应也可以解除,故购房者无须承担继续还贷责任。其次,如果房屋已经交付的,购房者则无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也不能因此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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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07-17 04:30:58 回复

    认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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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07-17 03:37:41 回复

    这种情况下当然是需要继续偿还贷款的。而且我们的房子是从开发商那边买来的,而钱只是银行借给我们的,根据法律规定当我们的担保物出现了损失之后,银行是有权利要求我们重新提供新的担保物的,在这种情况下贷款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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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07-17 02:53:05 回复

    还是要继续还的。【拓展资料】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贷款的对象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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