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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近几年来,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房地产产业有了极大地发展。各种居民小区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保证居民安全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业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宣传,供大家参考。
安全知识 |物业 消防安全知识 要点一、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工作的原则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消防工作根本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
4、消防工作目的
最低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二、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 教育 不放过;防范 措施 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三、义务消防队的具体任务
1)执行消防规则制度;
2)宣传防火并进行防火检查;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4)负责扑救火灾。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四、四懂四会
四懂:
1)懂得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火灾的扑救 方法 ;
4)懂得灭火疏散的预案;
四会:
1)会报警(119);
2)会扑救初起火灾;
3)会使用灭火器材;
4)会组织人员疏散。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五、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称为火灾。
1、火灾的种类
1)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或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或受灾3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不具备以上所列情形的火灾。
4)火灾的发展阶段: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降阶段、熄灭阶段。
5)燃烧:可燃物质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剧烈反应。
6)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六、高层建筑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公共建筑或者高度超过24米的 其它 民用建筑。
高层建筑的消防立足点:自防自救。
1、高层物业小区火灾的特点
1)火势蔓延快;
2)扑救难度大;
3)疏散难度大;
4)火灾发生率高。
5)物业小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6)电器设备故障引起;
7)煤气泄露或厨房用火不慎引起;
8)施工过程中明火作业引起;
9)燃烧纸钱引起;
10)此外,锅炉爆炸、燃料供给系统泄露、纵火、小孩玩火、雷电等也会引起火灾。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七、灭火的方法
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八、燃烧的种类
1)闪燃:在液体表面能够蒸发出可燃蒸汽和空气混合,遇火源发生一闪既灭的现象;
2)着火:接触火源及燃烧,移开火源仍能燃烧,直到可燃物燃尽为止的持续现象;
3)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积热不散引起的燃烧;
4)爆炸:物质是由一种状态迅速变为另一种状态,同时放出大量能量,并伴有巨大声响的现象。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九、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
使用时须二人以上,打开或击碎消火栓玻璃,A拿出水带和水枪头,将水带的一端与出水阀门顺时针接好,另一端接上枪头,拖往着火区域,做好灭火准备;B等A准备完毕,逆时针拧开水阀门,同时消控中心启动消防泵,进行灭火,灭火结束后,必须先关闭消防泵,最后顺时针拧紧出水阀,锁住消火栓即可。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十、室外消火栓使用方法
物业管理安全防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物业企业接管的项目已经开发完毕,各项硬件已经成型,在不能大范围更改变动时,就要从现有的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保持高度的预见性,尽量排除现有的责任风险。
目前各大小区基本都发生过业主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财产被盗、被抢、被破坏和公共设施伤人及物业企业未采用相应的措施和采用的方法不当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多数情况下难以划分责任,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那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呢?如下措施可供参考:
1、对秩序维护工作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切忌不可忽视,制定一套有效可行的管理方案,尽量做到管理上不存在瑕疵。管理者应时刻进行监督,不能只流于形式而失去实质意义;物业保安的义务重在一个履行过程,保安履行了义务,但仍然无法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提供物业保安服务的一方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定要对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情况后的责任有一个明确约定;
3、如果对停车进行收费,租赁协议中一定要注明是“占位费”还是“保管费”;
4、小区的出入口不宜设置得太多,消防通道上不要停放车辆,在小区的出入口或车库进出口一定要设置图像采集器,对进出车辆情况进行采集,防止在外受损的车辆进入园区;
5、秩序维护员要使用巡更系统,对巡逻路线进行跟踪;巡逻时必须进行摄录(巡更点应设置在摄像头能摄录的范围内),以便向业主或法院提供物业企业进行了保安工作的证据;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以免造成不能提供有利的破案线索的局面,物业企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夜间车辆秩序维护员要穿戴反光标识,以免夜间不容易被司机发现,造成伤害;
6、在一些容易出现责任事故的场所,物业企业有义务设置提示标语进行安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条法律规定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都包含有要“明确的警示”的法律要求。如:上下楼注意安全、小心台阶(楼道)、高压危险、小心触电(变电器、电线)、禁止攀登、禁止翻越(栅栏)、地面湿滑,小心(地面)、严禁触摸(电线)、保管好贵重物品(车内)、禁止停车(消防通道和禁止停车的楼下)、禁止戏水(水池)、鼠药投放处(防止儿童或宠物误食)、已喷洒农药(果树)、娱乐设施的使用说明及要求(健身器材)、正在施工注意安全(夜间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灯)、禁止通行(通道)、注意限高闸、请走人行道(小区进出口)、小心夹手、电梯刚上油(电梯)、墙体脱落注意安全(发生墙皮脱落的墙体)、雪后路滑请当心(雪天路面)、安全出口、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等(消防通道)、爱护花草等(草坪绿化)、禁止高空抛物和防盗、防抢、防破坏等的提示;
7、春节期间要集中燃放烟花,发现不按规定燃放的业主要及时制止,如果其不听劝阻,要进行现场取证,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直接找到责任人,并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就审理了一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管家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没有完全履行职责,对在大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不力,缺乏相应的应急救火预案,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大管家物业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
8、日常通过巡检、业主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不能拖拉,事故不等人,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
9、楼顶、公共阳台上的杂物(如:太阳能底座、树枝和废弃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等)和排水口要及时清理,防止被风吹落误伤到人和雨季来临时由于排水不畅造成业主损失,有的小区的排水口设置在业主室内的阳台上,由于业主的不配合和不经常在家等情况给疏通排水口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果遇到业主不配合的,尽量让其签署免责书,拒签的要进行影像摄录证明免责书已经送达。不经常在家的,可以留份通知在业主的房门上并摄录证明通知书已经送到(相关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10、采取紧急避险时,一定要联系当地的派出所、社区和其他的业主在场,对所进行的过程进行跟踪摄录,切忌私自打开业主的房门;
11、东北地区冬季容易上冻,要及时清理楼顶形成的“冰溜子”,以免坠落伤到人和车;
12、避雷设施要时常检查,根据相关规定,防雷也属于小区物管的一部分工作内容。此外,物管公司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维护,因为有的防雷设施使用过后其线路会熔断,第二次则无法正常工作,接地的那部分要处理好,不能外露,很多物业企业一般都忽视这一点,容易造成避雷设施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因此物管公司对防雷设施的维护和检测是很有必要的;
13、园区废弃的垃圾桶、广告牌、宣传栏、信报箱等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相关事故;
14、对人体有辐射性的接收器和信号扩大器尽量不要在园区安装,如果安装必须出示对人体无害报告;
15、消防设施要时常检查,如果发生火灾,虽然着火的原因跟物业企业没有关系,但如果由于消防设施存在缺陷而没能进行及时救助,物业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尽量不要替业主保管物品,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物业企业只要向业主提供了这项服务,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等问题后,物业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应该在费用测算时将公众责任险考虑进去。在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不失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种好方法。
总之,无论是开发单位还是物业企业在对小区进行开发和管理时,一定要全方位考虑问题,从维护业主权益的角度出发,仔细斟酌一些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只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中,才能避免给业主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失,也使自己免于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风险
物业管理中业主不可不知的7大物业常识,你了解多少
物业服务:
一、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会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酬金制项目,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有影响。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三、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四、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五、业主委员会有哪些主要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照相关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六、业主公约有什么效力?
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业主公约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七、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设立和使用?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新建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可以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取利息。住宅出售单位不按上款规定,由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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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做好灭火准备;B等A准备完毕,逆时针拧开水阀门,同时消控中心启动消防泵,进行灭火,灭火结束后,必须先关闭消防泵,最后顺时针拧紧出水阀,锁住消火栓即可。 安全知识|物业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十、室外消火栓使用方法 物业
虽然着火的原因跟物业企业没有关系,但如果由于消防设施存在缺陷而没能进行及时救助,物业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尽量不要替业主保管物品,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物业企业只要向业主提供了这项服务,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等问题后,物业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应该
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条法律规定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都包含有要“明确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