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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政治常识的有关知识,说明在我国 一府两院 为什么必须向人大汇报工作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其监督、对它负责。
如果你是要高中答题的模板,你可以这样写。
1、全国人大的相关知识(含义,地位)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3、全国人大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加入一府两院)
找一篇以常识为话题的作文,800字左右
早在二千多年前,老子就为我们揭示了什么是常识,其实自然就是一种常识,不需要过多的探索,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一直被我们忽略罢了。常识有着它的相对性,当然我们要做的是要把常识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去。 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农业中的犁田、插秧、灌溉、收割就是一种常识;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运算中的加、减、乘、除就是一种常识;对于一个股民来说,股市中的进仓、补仓、熊市、小盘就是一种常识;对于一个厨师来说,烹饪中的煎、煮、炒、炸就是一种常识;然而对于一个婴儿对说,所谓的吃、喝、拉、睡就是一种常识……不过只要当中的对象一变,常识也就成了高级应用知识了,你不可能让一个农民伯伯拿着笔去做高级物理题,让一个婴儿去务农等等,那是非常不理智的做法,因为常识是相对的,常识就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常识范围,我们要扩大自己的常识范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我们都不是圣人,天地万物的常识太多,我们不可能全都懂,知就是知,不知就是不知,所以我们更应该不断地去努力学习。 当然,一个人懂得的常识再多,只停留在学习上就没有用了,要懂得运用才行!“道大,天大,地大,人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类是大自然中的一份子,应该贡献自己的能力去改造大自然,让大自然和人类的生活更和谐美好。水利家都知道堵、疏、泄、蓄是治洪水的常识,但是至今为止中国还是有洪灾的危害,而早在战国末期,秦国的李冰就设计出“深淘滩、低作堰、遇湾截角、逢正抽心”的都江堰,彻底解决当地水害,化害为利,四川一跃成了“天府之国”,同样是治水,大禹之父鲧失败了。中医们都知道望、闻、问、切是一种常识,相传华佗的师傅病了,众师兄弟都无法诊治,最后华佗同样是望闻问切,就断定师傅是装病,最后他的师傅也承认了,同一个师傅传授的医术,同一种诊治的方法,华佗诊治对了,众师兄弟却失败了。对于兵家来说,各种行兵、布阵、攻守、计谋都是常识,战国时期赵秦大战,廉颇采用深沟高垒的防御白起,然而换了赵括之后,赵括那纸上谈兵的能力当然是大败,还白白牺牲了四十万赵军,也就是著名的长平大战……种种迹象都可以说明,就算你学得无数的常识如果不加以利用也是白学的,所以我们要把常识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上去,让大自然和人类的生活更和谐美好。 在我的常识范围里,常识就是这样了,有它的相对性,但更重要是要去利用常识能动地去改变生活!
两会常识知识有哪些?
两会小常识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时间:2011年3月5日-14日
·议程:除按惯例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外,很重要的一项议程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时间:2011年3月3日-13日
·议程:听取和审议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等。
两会常识:全国人大代表有何“特权”
首先是,他们有权对国家机构“质询”。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基本上30是个常规的数量,全国人大很多事情都是要30个以上的代表才有权力做),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质询案——简单点说,就是我们关心某事,你要给我们一个回复,解释清楚。然后,受到质询的机关的领导人就要在公开的相关会议上给予口头答复——宪法规定的是,“必需”答复
当然,这个权力虽然规定了,但是真有发生的并不多,有据可查的全国人大的质询案有两件,一个是1980年宝钢质询案和2000年烟台特大海难事故质询案。地方上,湖南曾在1989年发生过一次177名代表对一个副省长“就清理整顿公司问题”接受质询的答复不满意,然后提出把对方罢免的事。
另外一个特权是不能被随便逮捕和审判的权力。
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除非全国人大主席团同意,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除非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不能够被逮捕——极端点说,那怕对方确实有犯罪的嫌疑,但是如果全国人大方面不同意,检察院就无权批准公安机关抓人。
同样,非经全国人大方面同意,法院也无权对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刑事审判——请注意,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只限于刑事案件,不包括民事案件的传讯和审判。
事实上,这个权力是各级人大代表普遍享有的,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都有这个权力。
最高检还详细规定说,除了逮捕之外,如果是人大代表因为现行犯被拘留——简单理解就是正在犯罪的时候被发现然后拘留了,那么执行拘留的机关就要立即向该级人大方面报告,就是说你必须要及时通知,否则就要被追究。
当然,在实际运行中,还是有不少执法机关,强行逮捕和限制人大代表的自由。由此最高检曾经专门发了一个紧急通知,措辞极其严厉。
通知说,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犯罪案件,“但是,此类案件仍然不断发生,影响恶劣”。由此,对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查办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的力度”。
通知说,“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第三个特权,则是就是言论和表决的豁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在开会期间,尖锐的发言或者说反对性的投票,法律不会追求,不仅仅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和行政责任也不能被追究,当然更不能打击报复。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们还都拥有一个“特别信封”。这个信封的左上角,印有“专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字样,并注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制。收信人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这是一个特别的直通渠道,以保证代表的建议或反映的问题,能直通常委会,进而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全国人大代表曾对媒体说,一般涉及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使用特别信封还是有用的。他2011年曾遇到一个案件,当时特别紧急,他用特别信封将问题反映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寄送材料时,也提供了自己的代表证号、通讯地址、电话,以及本人签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他反映的问题转给了最高法,很快最高法给了他回复。“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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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其实自然就是一种常识,不需要过多的探索,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一直被我们忽略罢了。常识有着它的相对性,当然我们要做的是要把常识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去。 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农业中的犁田、
常识;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运算中的加、减、乘、除就是一种常识;对于一个股民来说,股市中的进仓、补仓、熊市、小盘就是一种常识;对于一个厨师来说,烹饪中的煎、煮、炒、炸就是一种常识;然而对于一个婴儿